1、您必须具有湖北省武汉市常住户籍,即仅限武汉市户籍的公民可申请往来港澳地区个人旅游再次签注。
2、您必须持有湖北省或武汉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且再次签注有效期不能超过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同时预留20天的办证时间。
3、所持有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必须无破损、无污染,且空白签注页至少留有2页(4面)以上。
办理材料
本人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他人代办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在申请表中对应位置签署代办人姓名)
2.申请人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仅限办理同类续签,如需更改签注类型等信息,需重新提交相关的办理材料。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出入境办事大厅领取窗口排队号;
3.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4.现场刷卡缴费或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5.领取受理回执。
办理费用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遗失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15个工作日。户口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不满五年需发函核查的不计入办证时限。
襄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办证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襄阳市樊城区长虹北路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咨询电话:0710375711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周六上午9:00-11:30
襄阳市南漳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襄阳市南漳县公安局一楼
咨询电话:0710-523123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六上午9:0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