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
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一个缴费年限在我局满10年。
4、户籍地为广东省户籍的(最后参保地在外省且当地缴费满10年或以上的除外)。
(二)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现在省社保局参保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属省社保局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将省内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省社保局。
省内转移
1、参保凭证(转出地社保局转移窗口打印)
2、接收函(社保转入地)
3、联系函(社保转入地)
4、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省外转移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3、《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社保转入地开具)
4、《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社保转出地开具)
5、转移人员 原件及复印件
经办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审核转入条件。
(一)对符合转入条件的跨省转入业务,当场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交参保人自行转送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至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我局在收到转出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45个工作日完成转移接续工作。
(二)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省内转入业务,由社保经办机构全程通过全省电子化操作平台交换数据,完成转移接续工作(45个工作日)。
申请人可登录省社保局网站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
办理费用:免费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檀溪路160号
电话:0710-360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