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公租房与廉租房实行并轨,统称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家庭成员长期共同居住在一起,相互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
2、申请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本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条件。
3、申报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低收入标准
4、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600元以下
注:申请人为未婚单身人士的,年龄需满40周岁;因离异而单身的,离异时间需满一年
1、申请廉租房租金补贴: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6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
2、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600元以下的低收入无房家庭。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4、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5、家庭收入情况证明等
注:城镇独生子女申请家庭,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明。
1、领表、填表
2、申请
3、初审和公示
4、复核
5、核准和公示
谷城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电话:0710-7232645
地址:水塔巷1
上班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襄州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电话:0710-2823460
地址:荣华路1
上班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1、各区自有的廉租住房房源;
2、以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购、建的住房。